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有力打击利用电子秤作弊、“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4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