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接近国家发改委的知情人士处获悉,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初期,或许将不会纳入原定的8类行业,而是先纳入电力、水泥、电解铝等数据基础较好的行业,钢铁、化工等行业或暂不纳入。
平静的碳市场近期起了波澜。
记者从接近国家发改委的知情人士处获悉,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称“碳市场”)启动初期,或许将不会纳入原定的8类行业,而是先纳入电力、水泥、电解铝等数据基础较好的行业,钢铁、化工等行业或暂不纳入。
目前,碳配额分配总体方案已经确定,具体的计算公式仍在征求意见。全国碳市场的配套支撑系统建设方案亦尚未确定。据此推算,业内人士预计,全国碳市场或于今年第四季度启动。
对此,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蒋兆理回应记者称,一切尚在探讨中,尚未确定,以国务院最终决定为准。
初期规模将超50亿吨
作为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之一,今年将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根据规划,全国碳市场将覆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民航等8大类32个子行业。
不过,初期纳入的行业范围或将缩小。据接近国家发改委的知情人士称,全国碳市场初期纳入行业或许只有电力、水泥、电解铝等数据基础较好的行业。而这三大行业的体量就可能超过50亿吨,超出此前发改委的预期。
原定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的地方数据核查与报送工作在今年早些时候才完成,但报送的数据质量参差不齐。
此前有消息称,3月底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及福建、江苏已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提交全国碳排放交易系统和注册登记系统的建设方案,4月初公布评选结果。7月底将启动注册登记系统、全国交易系统,完成重点企业的开户、信息录入、登记注册。
然而,实际进度有所延迟。据了解,5月初国家发改委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记者向参评的交易机构询问最新进度,对方婉拒采访请求。
全国碳排放权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已获批,总的思路是中央政府确定分配方法,地方执行配额分配。分配的具体计算方法尚未确定,讨论稿正在征求意见。吸取经验总结教训,分配方法的调整将是一个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
目前,7个碳市场试点地区仍在正常交易。
5月17日,北京碳市场成交均价最高,为59.78元/吨,成交量8507吨,CCER协议转让成交约10.89万吨。湖北碳市场当日成交量最高的约为23.2万吨,收于16.4元/吨。新加入的四川碳市场至今未有交易,而福建碳市场当日以36.32元/吨的价格成交5600吨。据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统计,福建碳市场的碳排放配额托管总量已达760万吨。
自去年11月4日全国首个温室气体控排五年规划公布以来,各地陆续公布了地方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规划,其中的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目标基本与国家规划目标一致。
地方在提及碳交易市场建设方面,具体思路包括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体系,建设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系统,强化碳排放权交易基础支撑能力等。
地方配额分配基准更严
继四川后,5月17日,碳配额分配试算工作会在江苏召开。
根据国家发改委此前的通知,相关小组将赴四川、江苏两省开展电力、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配额分配试算工作,同时开展四川、江苏两省数据质量校验及调研工作。
此前一周在四川省碳配额分配试算工作及培训会上,全国碳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方案(讨论稿)首次公开。
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配额分配方法为基准线法。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国家行业基准、地方发改委确定的地方行业调整系数、企业当年产品实际产量,这三个变量的乘积即为企业配额量。
其中,电力根据压力、机组容量和燃料类型划分了11个基准线。燃气F级以上机组的配额分配基准值最低。
据悉,基准值是在收集比对同行业相同机组或生产线的不同排放水平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的减排目标、行业配额缺口、企业压力测试模拟结果等因素后确定的。
地方行业调整系数只能小于或等于1,也就是说地方的基准只能比国家更加严格。中创碳投副总经理钱国强分析称,这一规定意味着地方可以给自身加码,配额发放更紧。反之,则易引发配额超发,全国碳市场无法正常运行。
对此,有业内专家建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省的减排目标,省级调整系数可以该目标为导向。
配额并非一次性全部下发,而是先下发一定比例的配额,实际配额在核算后多退少补。讨论稿暂定电力行业预分配比例为70%,水泥和电解铝为50%.
钱国强表示,这一做法吸取了欧盟碳市场的教训。欧盟碳市场的基准线法是以某一历史年份作为参照值计算配额基准值,分配方法和配额总量都很明确。
但历史参照值不能代表未来,没有考虑经济发展的波动对配额松紧程度的影响。结果就是表面看起来很严格的基准线分配法,在经济下行期,容易导致碳配额的超量发放。
中国的分配方案吸取了欧洲的教训,用当年实际产量而不是历史产量来确定企业每年的配额量,以预分配的方式提前发给企业一部分,到第二年初拿到企业实际核查数据后,再核定上一年度的配额量,多退少补。
对于排放水平高于国家确定的配额分配基准值的企业,就要做好配额不足的准备。而单位产品的排放量在基准线以下的企业,则可能有富余配额。企业可根据自己的计划产量、排放强度等因素,参考国家基准值,预估配额松紧程度,决定是否进行配额交易。考虑到不同行业随经济变化的波动程度不一样,因此预分配的比例也不一样。
对于讨论稿,业内专家表示配额分配方案很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不过,仍有一些可改进的地方。以配额占比最大的电力行业为例,不清楚分配方法是想实现总量目标,还是实现行业间减排成本的均一化。
这位专家建议,配额分配方法可与其他政策协同。例如《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15年,大型发电企业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控制在650克/千瓦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燃煤机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到865克每千瓦时左右。
当然,讨论稿还在征求意见中,所有基准值都有可能改变,一切以最终的碳配额分配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