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局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布置会的要求,崇明县市场监管局针对集贸市场督查发现的问题,加强了与市场主办方的沟通协调,明确了各项创建要求,同时提高了集贸市场巡查频次,积极督促各市场及时整改落实。
崇明县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的整治中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统一亮证亮照,要求制作统一的亮证亮照设施,将场内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亮在经营场所。二是落实制度上墙和规范公示栏,要求将市场管理、市场公示、先行赔偿(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等制度上墙。三是统一明码标价,要求制作统一的明码标价设施,并在摊位的显眼处对销售的商品明码标价。
目前,崇明县一半以上的集贸市场都已落实亮证亮照、明码标价和制度上墙,崇明县市场监管局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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